4月11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教职工在行政楼411办公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本次学习活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苏威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它为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对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苏威强调:国资处全体教职工要把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办实事,开新局,促进立德树人教育事业。

随后,国资处全体教职工积极发言,纷纷表示:教育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体现。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深入了解作为教师需要尽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学习到国家对于不同群体、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受教育者都有着相应的一些规范和标准。今后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领会教育法内容,高质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学习和研究教育法规是依法治教的需要,通过本次活动,国资处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造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宗旨提供保障。(供稿:张浩 审稿:苏威)